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的壮大,应多家客户的要求,正象集团与经验丰富的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签约,紧密合作,为客户提供知识产权维权事务顾问服务。
面对众多特许经营企业及特许经营纠纷,我们冷静而认真地分析后可以看到:我国企业的特许经营模式的运作有着广阔而光明的前景,但同时,目前,又存在着很多问题。
首先,特许经营运作模式在我国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,将大有作为。
简单讲,特许经营是指特许方与受许方之间的一项法律协议,该协议约定特许方准许受许方使用其商标、商号名称、服务标记、标示或类似特征的一项技术转让,双方当事人在批发、零售等环节上对经营的产品或服务项目存在共同的利益,受许人被直接或间接地要求向特许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特许经营费用。
统计表明,特许经营制度具有极强的生命力,在世界范围内,特许经营企业在5年内仍连续经营该业务的占97%,且所有者维持不变的占86%;而采用其他类型商业的成功率为:两年内占40%,10年内仅占10%。这种极强的生命力使得特许经营在世界范围内快速稳定发展,在西方各国,特许经营制度已相对成熟、稳定。
我国幅员辽阔,行政区划层层深入,网状分布;市场经济确立后,又涌现出大量的既有一定经济实力又有市场经济观念的中小型企业;同时,国务院也在积极倡导发展特许经营制度;这为特许经营制度在我国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条件、市场条件与政治条件。虽然目前我国的特许经营制度还处在一个起步阶段,整个经营体系尚不完善,诸多问题不断涌现,但正如前外经贸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张玉卿所言“我们面临的问题,不是要不要发展特许经营,而是如何才能发展特许经营的问题”。总体来讲,特许经营制度在我国将大有作为。
其次,特许经营运作模式应得到进一步规范,有远见的企业应重视用法律手段为自己保驾护航。